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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 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阅读次数: 日期:2019-12-16

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

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  为有效应对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,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蔓延,尽可能减少学校财产损失,保护教职工和学生身心安全,我校特制定本《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。

  一、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

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即将发生和正在发生的扰乱校园正常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危害师生生命安全、健康,规模较大,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,包括火灾等人为或自然灾害、群体性打架斗殴(三人以上包括三人参加的学生打群架)、大面积盗窃案、群体性食物中毒、群体性健康受损、流行性和急性传染病事件、群体性罢课、罢餐、一定规模与校园育人氛围相悖之不雅事件(如赌球、赌博、酗酒、抽烟、结党、情色)以及不良网络行为等。

二、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

(一)应急领导小组

组长:校长

副组长:主管教学德育工作副校长、主管安全后勤工作副校长

成员:学生处领导、教务处领导、总务处领导、各专业正副部长

(二)应急工作小组

组长: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

副组长:学生处主任、教务处主任、总务处主任

成员:学生处其他领导、教务处其他领导、总务处其他领导、各专业正副部长、全体班主任、保安

办公室设在学生处,负责日常工作。主要职责:

(一)负责组织、协调学校涉及学生群体性事件的相应行动;研究确定事件性质、类型及与其他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,下达应急处置任务。

(二)提出将信息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、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、援助等事项;协调对外公布、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、方式等。

(三)总结经验教训,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,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。

三、应对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措施和步骤

(一)事件发生初期的遏制

当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内幕性、苗头性等信息时,现场第一责任人根据事态规模先行报告给相关班主任和德育副部长,在一般情况下班主任和德育副部长负责学生的疏导教育,及时采取措施,进行遏制。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。

(二)事件发生过程中的控制

工作小组成员负责组织、落实对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控制,尽可能减少因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。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事态严重情况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。

(三)事件发生后的妥善处理

事件发生后,工作小组成员认真组织调查,形成书面材料,向领导小组汇报。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结果,经讨论形成处理意见。

四、应急处置要求

(一)预防为主。把应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,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。加强基础工作,完善安全网络建设,增强预警分析,做好预案演练,提高防范意识,将预防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,有效控制危机,力争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控制、早解决,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。

(二)以人为本。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,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,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。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危害,是学校的重要职责。

(三)层层负责、快速反应。学生处对学生安全稳定负有特殊责任;各专业部对本专业部学生安全负责;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。面对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,每一位现场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按照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应对,班主任、德育副部长、学生处领导要迅速到位,保持头脑清醒,抓住事件的主要矛盾和实质,及时控制事态的蔓延和发展,并按预定方案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。

(四)信息畅通。应急工作小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(包括事件发生时间、地点、参与人数、涉及部门、可能的原因、发展势态等)的基础上,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。

(五)责任追究。对突发事件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虚报的,对获悉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,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,将依照学校制度、相关法律法规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